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交易时间的通知》(上期交易字【2010】139号)的文件要求,自2010年6月28日起,取消下午交易时间段的休息时间,上午交易时间不变。调整后交易时间为,上午第一节交易时间自9:00至10:15、第二节交易时间自10:30至11:30,下午交易时间自13:30至15:00.
特此通知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