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0-06-30

时间:2010/6/30 13:12:01   来源:汇鑫期货

 

尊敬的投资者:

    春节长假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长假期间期市风险,我公司决定分两个时间段,逐步提高各品种保证金比例,第二阶段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2010年2月10日结算时起:

1、上海品种:铜22%,天然橡胶22%,燃料油22%,黄金22%,锌22%,铝16%,螺纹钢20%,线材20%。

2、大连品种:黄大豆一号、黄大豆二号18%,豆粕18%,豆油20%,棕榈油20%,玉米15%,聚氯乙烯17%,聚乙烯17%。

3、郑州品种:白糖20%,菜籽油20%,棉花19%,PTA19%,早籼稻15%,强麦15%,硬麦15%。

4、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自2010年2月12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2月22日起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5%,详见‘上期交交易字[2010]33号通知’。同时,公司保证金恢复至原比例:铜15%,天然橡胶15%,燃料油15%,黄金14%,锌14%,铝11%,螺纹钢13%,线材13%。

5、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自2010年2月12日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聚乙烯、聚氯乙烯和棕榈油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2月2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玉米各合约的涨跌停板恢复为4%;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涨跌停板恢复为5%,详见‘大商所发〔2010〕19号通知’。同时,公司保证金恢复至原比例:黄大豆一号9%,豆粕9%,豆油11%,棕榈油12%,黄大豆二号9%,玉米8%,聚氯乙烯12%,聚乙烯12%。

6、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自2010年2月12日起,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如果2010年2月22日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如果2010年2月22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恢复正常,即白糖、PTA、一号棉花涨跌停板幅度为4%;菜籽油涨跌停板幅度为5%;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涨跌停板幅度为3%,详见‘郑商函[2010]14号’。同时,公司保证金恢复至原比例:棉花10%,白糖11%,PTA12%,菜籽油13%,早籼稻8%,强麦8%,硬麦8%。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请各位投资者适当调整持仓,以防范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妥善安排资金,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汇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