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郑州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0-10-27

尊敬的投资者:

        郑州商品交易所【2010】179号文件通知于2010年10月28日结算时起,早籼稻、菜籽油、优质强筋小麦、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原比例调整为5%。我公司据此,决定做如下调整:

        从2010年10月27日结算时起,将早籼稻一般月份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11%;菜籽油一般月份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14%;优质强筋小麦一般月份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11%;白糖一般月份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为14%。

        请各位投资者适当调整持仓,妥善安排资金,谨慎运作,同时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注意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