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示国债期货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11-19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中金所《关于提示国债期货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对持有国债1912合约的客户在1128日仍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请于20191128日上午11点前将国债1912合约持仓清零。对未按规定平仓的客户,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

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控制账户风险,做好国债托管账户申报和交割风险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关于提示国债期货割相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