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2020〕29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动力煤等期货品种、期权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20年7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3元/手;免收纯碱期货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PTA、甲醇期权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0.5元/手,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0.5元/手。
特此通知。
关于调整动力煤等期货品种、期权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