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

合格投资者认定

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条件,或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风险揭示:

资产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计划资产,但管理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资管计划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资管计划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