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郑商函【2017】424号文件,《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7日结算时起,硅铁期货18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8%。 交易所通知自2017年12月7日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关于调整硅铁18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