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2015年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假期期市风险,依据交易所相关通知,我公司决定对各品种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2015年4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1、大连品种:棕榈油和铁矿石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11%和12%,其他品种保证金维持原标准。
2、郑州品种和上海品种过节期间保证金均维持原标准。
二、依据交易所通知,自4月3日起,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1、大连品种:棕榈油和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均调整为6%,其他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原有标准。
2、郑州品种和上海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均维持原有标准。
对同时满足各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三、2014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在棕榈油和铁矿石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棕榈油和铁矿石的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8%和9%;涨跌停板幅度均恢复至4%。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大连:关于2015年清明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