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货市场开展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1-04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决定(【2011】20号)》以及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相关要求,我公司从即日起正式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公司将休眠账户向保证金监控中心进行报备,经报备的休眠账户将被关闭开仓的权限。

如休眠账户需办理激活、注销、变更业务请在2011年12月31日前与客服人员联系。

期货市场休眠账户指:2010年8月31日之前开户,2010年8月3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无持仓、无交易,并且2011年8月31日结算后客户权益在1000元及以下的账户。

         二、我公司将对历史账户进行规范工作。历史账户指:2009年11月26日之前开立的账户,我公司客服人员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并通知需补齐的客户资料。通讯方式变更的客户请于2012年5月31日前与我们联系,逾期未进行规范的账户,公司将于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与交易所同步冻结其开仓权限。

        为保证您的交易顺畅,请您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客户服务部电话:400-8888-065

北京营业部:010-57320566

大连营业部:0411-84806969

蚌埠营业部:0552-3183712

长沙营业部:0731-84627788

上海营业部:021-68885556

沈阳营业部:024-22734678

附件:《关于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决定(【201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