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通知,我公司决定自2011年7月29日收盘结算时起,铅期货PB1110及以后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从现行的15%调整为12%,PB1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维持原标准。
另提示各位投资者,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公布天然橡胶标准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修订案的公告》([2011]7号)规定,天然橡胶合约自RU1208起交易单位修订为10吨/手。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交易所相关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手续费和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http://www.shfe.com.cn/docview/docview_16264564.htm
关于公布天然橡胶标准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修订案的公告http://www.shfe.com.cn/docview/docview_162631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