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2010】295号文件通知于2010年11月29日结算时起,铜、铝、线材、黄金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提高至10%;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提高至12%;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提高至13%。
2010年11月30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黄金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6%。
大连商品交易所【2010】239号文件通知于2010年11月29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0%,涨跌停板幅度扩大至6%。
我公司据此,决定对上海和大连各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做如下调整:
从2010年11月26日结算时起:
上海品种:锌、天然橡胶调整为18%,铜、螺纹钢调整为17%,黄金、燃料油调整为16%,铝、线材调整为15%。
大连品种:豆油调整为16%,黄大豆1号、豆粕、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调整为15%,玉米、黄大豆2号调整为13%。
本公司提示各位投资者适当调整持仓,妥善安排资金,谨慎运作,注意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