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金所《关于调整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等事项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1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作出以下调整:
5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合约价值的4%,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前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合约价值的5%,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前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7%。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提示!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