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中金所《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的通知》,我公司研究决定, 自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23%提高到33%,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23%提高到33%。
依据《中金所进一步抑制股指期货市场过度投机》通知, 自2015年8月31日起,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0手的认定为“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个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