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7-02-17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中金所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我公司经研究决定,2017217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3%,中证500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33%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中金: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