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端午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3-06-04

尊敬的投资者:

2013年端午节假期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假期期市风险,依据交易所相关通知,我公司决定对各品种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2013年6月5日收盘结算时起:

1、上海品种:白银16%、天然橡胶15%、铜15%、黄金15%、螺纹钢12%、铅12%、燃料油12%、锌11%、线材11%、铝9%。

2、大连品种:焦炭11%、焦煤11%、聚乙烯11%、豆粕11%、豆油10%、聚氯乙烯10%、棕榈油9%、黄大豆一号9%、黄大豆二号9%、玉米8%。

3、郑州品种: PTA 13%、菜籽油11%、菜籽粕11%、普通小麦11%、玻璃11%、早籼稻10%、白糖10%、油菜籽10%、强麦9%。

二、交易所通知,自6月7日起,涨跌幅度限制进行如下调整:

上海品种:白银7%、线材7%、天然橡胶6%、螺纹钢6%、铅6%、铜6%、黄金6%、燃料油6%、锌5%、铝5%。

大连所有品种均调整为5%。

郑州所有品种均不调整。

如部分合约因临近交割月或净持仓等原因保证金收取比例高于此标准的或涨跌停板幅度高于此标准的,按高比例的执行。

三、2013年6月1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均恢复至原比例。

同时,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

上海:关于做好2013年端午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大连:关于2013年端午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州:关于端午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