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假期期市风险,依据交易所相关通知,我公司决定对各品种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2015年9月28日收盘结算时起:
1、上海品种:天然橡胶18%、铜18%、白银18%、黄金16%、镍15%、燃料油14%、沥青14%、锌14%、螺纹钢14%、线材13%、热轧卷板13%、铅12%、铝11%、锡11%。线材和燃料油1601合约及以后新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维持原标准。
2、大连品种:铁矿石14%、聚乙烯14%、焦煤14%、焦炭14%、豆粕13%、棕榈油12%、聚氯乙烯12%、聚丙烯12%、黄大豆12%、豆油12%、黄大豆二号11%、鸡蛋11%、玉米10%、玉米淀粉10%。纤维板和胶合板保证金维持原标准不变。
3、郑州品种:菜粕14%、PTA 14%、甲醇14%、菜籽油14%、普麦14%、早籼稻13%、棉花13%、晚籼稻13%、玻璃13%、油菜籽13%、白糖13%、动力煤13%、硅铁13%、锰硅13%、强麦12%、粳稻12%。
二、交易所通知,自9月30日起,涨跌幅度限制进行如下调整:
上海品种:白银、橡胶、铜均调整为8%;燃料油、镍、沥青、线材、锌、热轧卷板、螺纹钢、黄金均调整为7%;铝、锡、铅均调整为6%。
大连品种:铁矿石调整为7%;豆粕、玉米、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黄大豆、焦煤、黄大豆二号、豆油、玉米淀粉、焦炭均调整为6%,其余品种维持原标准不变。
郑州品种:所有品种均调整为6%。
如部分合约因临近交割月或净持仓等原因保证金收取比例高于此标准的或涨跌停板幅度高于此标准的,按高比例的执行。
三、2015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上海和郑州品种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镍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均调整为12%,涨跌幅度均调整为6%;上述其余品种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大连品种自在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所有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分别恢复至原标准。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
大连:关于2015年国庆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
郑州:关于2015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