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6-02-01

尊敬的投资者:

2016年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假期期市风险,依据交易所相关通知,我公司决定对各品种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2016年2月2日收盘结算时起:

1、上海品种:天然橡胶18%、白银18%、黄金18%、铜16%、石油沥青16%、镍16%、螺纹钢16%、锌15%、热轧卷板15%、锡12%、铅12%、铝12%,线材、燃料油维持原标准。

2、大连品种:焦炭14%、焦煤14%、豆粕14%、铁矿石14%、豆油12%、聚乙烯12%、聚氯乙烯12%、聚丙烯12%、棕榈油12%、黄大豆一号11%、黄大豆二号11%、玉米11%、玉米淀粉11%,鸡蛋、纤维板、胶合板维持原标准。

3、郑州品种:PTA 14%、菜籽油14%、甲醇14%、玻璃14%、菜籽粕14%、强麦14%、动力煤14%、棉花13%、白糖13%、早籼稻13%、晚籼稻13%、油菜籽13%、普麦13%、粳稻13%、硅铁13%、锰硅13%。

二、交易所通知,自2月5日起,涨跌幅度限制进行如下调整:

上海品种:白银、橡胶、铜、锌、石油沥青、镍调整为8%;黄金、线材、燃料油、锡、热轧卷板、螺纹钢调整为7%;铅、铝调整为6%。

大连品种:铁矿石调整为7%;纤维板、胶合板、鸡蛋不变;其余品种均调整为6%。

郑州品种:所有品种均调整为7%。

如部分合约因临近交割月或净持仓等原因保证金收取比例高于此标准的或涨跌停板幅度高于此标准的,按高比例的执行。

三、2016年2月15日恢复交易后,大连品种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原比例。上海、郑州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附件:

上海: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大连: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

郑州: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