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1]20号)和保证金监控中心《关于开展期货市场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7月起,公司将每月进行一次休眠账户的认定与报送工作。休眠账户的认定日为每月15日,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向后顺延。休眠账户的认定标准:截至认定日,同时符合开户时间一年以上、最近一年以上无持仓、最近一年以上无交易(含一年)、认定日的客户权益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4个条件的账户。2012年7月16日为首个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日。
休眠账户的激活按先规范、后激活两个步骤进行。期货交易所和公司系统在休眠账户激活成功后的下一交易日放开其开仓权限。
如有疑问,敬请您致电我公司全国客服热线4008888065或开户营业部。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积极配合,祝您投资顺利!
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
2012/7/17
附件:关于开展期货市场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