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劳动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3-04-23

尊敬的投资者:

2013年劳动节假期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假期期市风险,依据交易所相关通知,我公司决定对各品种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2013年4月24日收盘结算时起:

1、上海品种:白银14%、天然橡胶13%、铜13%、黄金13%、铅12%、燃料油12%、锌11%、螺纹钢11%、线材11%、铝9%。

2、大连品种:焦炭11%、焦煤11%、聚乙烯11%、豆粕11%、豆油10%、聚氯乙烯10%、棕榈油9%、黄大豆一号9%、黄大豆二号9%、玉米8%。

3、郑州品种:PTA 13%、菜籽油(OI)11%、菜籽粕(RM)11%、普通小麦(PM)11%、白糖10%、玻璃10%、油菜籽(RS)10%、早籼稻(RI)10%、强麦(WH)9%。

二、交易所通知,自4月26日起,涨跌幅度限制进行如下调整:

上海品种:白银调整为7%、天然橡胶6%、螺纹钢6%、铅6%、黄金6%、线材6%、燃料油6%、锌5%、铜5%、铝5%。

大连所有品种均调整为5%。

郑州所有品种均不调整。

如部分合约因临近交割月或净持仓等原因保证金收取比例高于此标准的或涨跌停板幅度高于此标准的,按高比例的执行。

三、2013年5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部分品种保证金比例暂定为:白银14%、橡胶13%、铜13%、黄金13%。依据交易所通知,线材涨跌幅度调整为6%、铜涨跌幅度调整为5%。其余所有品种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均恢复至原比例。

同时,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海:关于做好2013年劳动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大连: 关于2013年劳动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州:关于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