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保证金第二次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1-09-27

尊敬的投资者: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长假期间期市风险,依据交易所相关通知,我公司决定对各品种保证金比例进行第二次调整:

         一、2011年9月28日收盘结算时起:

1.上海品种:天然橡胶21%、黄金20%、铜20%、锌20%、燃料油17%、螺纹钢17%、线材16%、铝16%、铅16%。

2.大连品种:豆油17%、聚乙烯17%、聚氯乙烯17%、棕榈油16%、豆粕16%、黄大豆一号16%、黄大豆二号15%、玉米15%、焦炭15%。

3.郑州品种:棉花19%、白糖19%、PTA18%、强麦17%、早籼稻17%、菜籽油17%、硬麦14%。

          二、依据交易所相关通知,自9月30日起:

                  1.上海品种:铜、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黄金、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8%,铝期货合约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

                   2.大连所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

如部分合约因临近交割月或净持仓等原因保证金收取比例高于此标准的或涨跌停板幅度高于此标准的,按高比例的执行。

           三、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州部分品种保证金比率做如下调整:菜籽油13%,早籼稻13%。下一交易日,菜籽油涨跌幅度限制为5%,早籼稻涨跌幅度限制为6%。

          上海、大连所有品种及郑州剩余品种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比例。

           同时,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