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3-02-01

尊敬的投资者:

2013年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假期期市风险,依据交易所相关通知,我公司决定对各品种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2013年2月6日收盘结算时起:

1、上海品种:天然橡胶18%、铜18%、白银18%、锌17%、螺纹钢16%、铅16%、黄金16%、线材14%、铝14%、燃料油15%。

2、大连品种:豆粕18%、焦炭16%、豆油15%、聚乙烯15%、聚氯乙烯15%、棕榈油14%、黄大豆一号14%、黄大豆二号13%、玉米12%。

3、郑州品种:玻璃17%、白糖16%、甲醇16%、菜籽粕16%、棉花15%、PTA 15%、菜籽油(RO)15%、菜籽油(OI)15%、早籼稻(ER)15%、早籼稻(RI)15%、油菜籽15%、强麦(WH)14%、强麦(WS)14%、普通小麦(PM)14%。

二、交易所通知,自2月8日起,涨跌幅度限制进行如下调整:

上海品种:白银8%、橡胶7%、锌7%、铅7%、铜7%、燃料油7%、螺纹钢6%、黄金6%、线材6%、铝5%。

大连品种:豆粕8%、焦炭7%,其余品种均调整为6%。

郑州品种:所有品种均调整为6%。

如部分合约因临近交割月或净持仓等原因保证金收取比例高于此标准的或涨跌停板幅度高于此标准的,按高比例的执行。

三、2013年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部分品种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铜11%、铝8%、豆粕9%、甲醇11%、白糖9%、油菜籽9%、菜籽粕9%;橡胶、锌、铅、铜、燃料油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铝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3%,其余所有品种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均恢复至原比例。

同时,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附件:

上海: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大连: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州:关于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