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债1509合约持仓调整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08-20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中金所《关于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持有国债1509合约的客户在8月28日仍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请于28日收盘前将国债1509合约持仓清零。公司也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

请各位客户注意控制账户风险,做好国债托管账户申报和交割风险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