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中金所《关于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持有国债1509合约的客户在8月28日仍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请于28日收盘前将国债1509合约持仓清零。公司也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
请各位客户注意控制账户风险,做好国债托管账户申报和交割风险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