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2011】124号文件通知,自11月15日收盘结算时起,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在原比例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百分点(合约在不同持仓量下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也适用此项调整);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至7%。2011年11月16日起,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至5%。
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11月15日收盘结算时起,对部分品种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铜16%、铝11%、天然橡胶18%、黄金12%、锌12%、聚乙烯13%、PTA 15%。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交易所相关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http://www.shfe.com.cn/docview/docview_1101154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