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时间:2014-04-24

尊敬的投资者:

2014年劳动节假期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假期期市风险,依据交易所相关通知,我公司决定对各品种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

1、上海品种:白银15%、橡胶14%、铜14%、黄金14%、锌11%、铅11%、铝9%。

2、大连品种:豆粕11%、豆油10%、棕榈油10%。

3、郑州品种:菜籽油11%、普通小麦11%、早籼稻10%、油菜籽10%、菜籽粕10%、动力煤10%、优质强筋小麦9%、粳稻9%。

二、交易所通知,自4月30日起,涨跌幅度限制进行如下调整:

1、上海品种:白银7%、橡胶6%、铜6%、黄金6%、锌5%、铅5%、铝5%。

2、大连品种:豆油5%、豆粕5%、棕榈油5%。

3、郑州品种均无调整。

如部分合约因临近交割月或净持仓等原因保证金收取比例高于此标准的或涨跌停板幅度高于此标准的,按高比例的执行。

三、2014年5月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煤、焦炭和铁矿石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焦煤、焦炭和铁矿石保证金下调为9%,涨跌停板幅度下调为4%,其余大连品种均恢复为原标准。上海和郑州品种,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均恢复为原标准。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上海:关于做好2014年劳动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大连:关于2014年劳动节放假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州:关于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