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中金所《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1 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下调为13%。
依据《中金所修订并发布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及其细则》,将沪深300股指期货客户持仓限额标准由600手调整至1200手,还同步调整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标准,将客户每日开仓限额从1200手调整至2400手。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附件:
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中金所修订并发布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及其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