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
超出持仓限额调整保证金比例:
1.今日zn1102合约持仓超过12万手,但未超过14万手,按交易规则,今日结算起保证金比例为15%;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10%,客户为5%。
2.今日zn1103合约持仓超过12万手,按交易规则,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10%,客户为5%。
3.今日ru1105合约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今日结算起保证金比例为16%;下一交易日限仓比例:期货公司会员为15%,非期货公司会员为10%,客户为5%。
大连商品交易所:
超出持仓限额调整保证金比例:
1.今日m1109合约持仓超过100万手,但未超过150万手,按交易规则,今日结算起保证金比例为14%。
2.今日y1109合约持仓超过50万手,但未超过60万手,按交易规则,今日结算起保证金比例为15%。
出现涨/跌停板调整保证金比例:
1.今日l1108合约出现第3个跌停板,按交易规则,今日结算起保证金比例为12%。
2.今日v1110合约出现第3个跌停板,按交易规则,今日结算起保证金比例为12%
临近交割月调整保证金比例:
自到期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六个交易日起,公司保证金收取比例:
合约 | 保证金比例 |
l1011 | 30% |
m1011 | 31% |
p1011 | 30% |
v1011 | 30% |
y1011 | 32% |
郑州商品交易所:
临近交割月调整保证金比例:
自到期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二十一日起,公司保证金收取比例:
合约 | 保证金比例 |
TA1012 | 32% |
调整交易保证金交易提示:
我公司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调整标准请参见公司网站《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金融期货交易所:
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即IF101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11月19日,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风险提示:
近日国内外期货行情波动较大,请投资者加强风险控制,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