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根据《江海汇鑫进邦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管理人现根据“江海汇鑫进邦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运作情况的需要,现新增2017年7月14日为本计划的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受理本计划赎回。
此次临时开放日后,本计划开放日仍按资产管理合同原先的约定执行。
管理人承诺已通知所有份额持有人。
特此公告。
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