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2017年清明假期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假期期市风险,依据交易所相关通知,我公司决定对各品种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2017年3月30日收盘结算时起
1.上海:天然橡胶16%,其它期货合约维持原标准。
2.大连:铁矿石15%,其它期货合约维持原标准。
3.郑州:棉花、白糖、甲醇、玻璃、强麦、粳稻调整为11%;PTA、早籼稻、晚籼稻、菜籽粕、硅铁、锰硅调整为12%;菜籽油、普麦调整为13%;油菜籽、动力煤合约维持原标准。
二、交易所通知
1.自3月30日结算起,涨跌幅度限制进行如下调整:
大连品种:铁矿石调整为9%,其它期货合约维持原涨跌标准。
郑州品种:除油菜籽、动力煤外其它期货合约均调整为6%。
2.自4月5日起,上海天然橡胶涨跌停板调整为8%,其它期货合约维持原涨跌标准。
如部分合约因临近交割月或净持仓等原因保证金收取比例高于此标准的或涨跌停板幅度高于此标准的,按高比例的执行。
三、2016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
1.大连品种铁矿石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原比例。
2.郑州品种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3.上海品种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如下:
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4%,涨跌幅度限制为6%;铝、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1%,涨跌幅度限制为6%;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3%,涨跌幅度限制为5%。
另夜盘交易提示:3月31日(周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5日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4月5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动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郑州:关于2017年清明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大连:关于2017年清明期间调整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