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