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示国债期货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11-21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中金所《关于提示国债期货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对持有国债1812合约的客户在1129日仍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请于20181129日上午11点前将国债1812合约持仓清零。对未按规定平仓的客户,公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

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控制账户风险,做好国债托管账户申报和交割风险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关于提示国债货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