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期货品种下调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时间:2018-05-04

尊敬的投资者:

 结合近期国内外期货市场行情走势及各交易所保证金调整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854日结算时起,对部分期货品种下调交易保证金。下调后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

一、上海品种: 橡胶13%、螺纹钢12%,锌、石油沥青、热轧卷板、镍、铅均调整为11%,铜10%、白银9%、黄金8%

 二、大连品种: 焦煤、焦炭均调整为15%, 铁矿石13%、鸡蛋11%,聚乙烯、聚氯乙烯、豆粕均调整为10%

 三、郑州品种: 油菜籽23%,硅铁、锰硅均调整为11%,苹果、甲醇均调整为10%PTA、动力煤、菜籽粕均调整为9%,菜籽油、早籼稻、晚籼稻、普麦均调整为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则执行。

 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