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郑商函[2018]184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自2018年6月14日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5%调整为6%,菜籽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4%调整为5%。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8年6月14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9%调整为11%,菜籽油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8%调整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