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等11个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9-03-15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大商所发〔2019115号文件,《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等11个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自2019318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5%调整为4%。将焦炭和焦煤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7%调整为6%。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9318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10%调整为8%。豆油、棕榈油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9%调整为8%。将鸡蛋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11%调整为10%。将焦炭、焦煤品种合约由原比例12%调整为11%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关于调整豆1号等11个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