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调整棉花等期货品种近月非1、5、9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0-12-31

郑商函〔2020481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11日起,对棉花等10个期货品种的非159合约,从进入交割月前5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郑州1231.png

其他月份合约按正常手续费标准收取。

自本通知实施时起,郑商发〔202011号文同步废止。

特此通知。                      

关于调整棉花等期货品种近月非1、5、9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