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和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分别发布调整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0〕96号、上能发[2020] 38号、大商所发〔2020〕121号),自2020年3月23日(周一)结算时对下列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做出如下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铅、铝、锌调整为8%,天然橡胶调整为9%。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调整为9%。
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乙烯、聚丙烯调整为6%,乙二醇调整为9%。
我公司依据交易所通知和近期市场行情变化,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23日(周一)结算时起对下列品种交易保证金做出如下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铅调整为15%,锌调整为16%,橡胶调整为18%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调整为18%。
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调整为13%、聚乙烯调整为14%,乙二醇调整为19%。
郑州商品交易所:棉纱调整为9%,菜籽粕调整为11%,棉花、PTA调整为12%。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则执行。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提示!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