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1-06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9号),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18日(周五)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02合约、21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二、自202118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期货2102合约、2103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5/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5/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则执行。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提示。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