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112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1-11-08

尊敬的投资者: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1130日,若您持有2112合约,应符合各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调整规定。

一、上期所规定:进入交割月账户持仓需符合整数倍。即铜、铝、锌、铅为5手整数倍;镍为6手整数倍;黄金为3手整数倍;白银、锡、纸浆为2手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整数倍;不锈钢为12手整数倍。进入交割月各品种新开、平仓也应当是相应的整倍数;请您于1130日前对账户持仓做出调整。燃料油2112合约自然人持仓需在1125日调整为0手;20211210日,自然人的期货2112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二、能源中心规定:自然人的原油、低硫燃料油2112合约持仓需在1118日调整为0手;20号胶2112合约持仓需在123日调整为0手;国际铜2112合约需在1130日持仓调整为5手整数倍,进入交割月后新开、平仓也应当是相应的整倍数,20211210日,国际铜2110合约自然人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三、大商所、郑商所规定:自然人账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请您于1130日前对账户持仓做出调整。法人账户2112各合约交割持仓需调整为交割单位整数倍。即焦炭为10手整数倍;焦煤为100手整数倍;铁矿石为100手整数倍;豆二为100手整数倍;动力煤为200手整数倍;棉纱为4手整数倍;苹果为2手整数倍。

请您关注账户的持仓情况,根据交易所规则进行调整。如出现持仓违规,我司将按交易所限仓标准对您全部或部分持仓强行平仓。如有咨询请拨打客服电话400-8888-065

特此提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