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时间:2021-05-17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分别发布调整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1130号、郑商函〔2021216号),自2021518日(周二)结算时对下列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做出如下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热轧卷板调整为8%

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调整为6%,甲醇调整为7%,玻璃2106210721082109调整为8%

我公司依据交易所通知和近期市场行情变化,研究决定自2021518日(周二)结算时起对下列品种交易保证金做出如下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热轧卷板调整为15%

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调整为12%,甲醇、玻璃210721082109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则执行。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提示!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