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1〕404号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大商所发〔2021〕404号《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相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14日结算时起,对焦煤和焦炭品种相关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做出如下调整:
调整后投机交易保证金一览表
交易所 | 品种类别 | 合约月份 | 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 |
大连 | 焦煤 | JM2110、JM2111、 JM2112、JM2201 | 25% |
大连 | 焦炭 | J2110、J2111、 J2112、J2201 | 25% |
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原标准不变,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