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1〕388号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大商所发〔2021〕388号《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6日结算时起,对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做出如下调整:
调整后交易保证金与涨跌停板幅度一览表
交易所 | 品种类别 | 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 | 涨跌停板幅度 |
大连 | 焦煤 | 20% | 8% |
大连 | 焦炭 | 20% | 8% |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