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2〕173号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大商所发〔2022〕173号《关于调整铁矿石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铁矿石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出如下调整:
调整后交易保证金一览表
交易所 | 品种类别 | 品种合约 | 交易保证金水平 |
大连 | 铁矿石 |
| 22% |
大连 | 铁矿石 |
| 22% |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