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大商所发〔2023〕139号《关于调整棕榈油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12日结算时起,对棕榈油、乙二醇、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公司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4%;豆粕、豆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公司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2%;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公司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3%;玉米淀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公司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其他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