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3〕683号《关于调整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9月12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自2023年9月15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