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5〕79号《关于调整乙二醇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2月26日结算时起,对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交易所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