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5〕213号《关于调整胶合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6月9日结算时起,对胶合板期货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其中胶合板2509、2511、2601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