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11-01-14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合约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上期办发[2011]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1月17日起,我公司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调整如下:
交易所手续费收取标准由2元/手暂调整至合约价值的万分之零点五收取,公司留存手续费不变。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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