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16-04-26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郑商所发〔2016〕55号《关于调整棉花、菜粕、动力煤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我公司经研究决定,2016年4月26日结算时起,将棉花、菜粕、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
另,该通知规定,自2016年4月26日结算时起,棉花、菜粕、动力煤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调整棉花、菜粕、动力煤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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