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19-09-27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郑商发〔2019〕166号文件通知,本公司经研究决定,2019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强麦期货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强麦期货2003合约及之后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强麦期货1911合约、20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保持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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