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0-03-18
尊敬的投资者:
为更好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大商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中鸡蛋品种限仓标准进行了调整。鸡蛋期货合约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仓限额见下表,交割月份个人客户持仓限额为0:(单位:手)
交易时间段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合约上市起 | 1,200 | 1,200 |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 400 | 400 |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 | 120 | 120 |
交割月份 | 20 | 20 |
修改后的规则自2020年3月20日结算时起在鸡蛋2006及后续合约上实施。
特此提示。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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