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1-04-12
尊敬的投资者:
大商所发〔2021〕158号《关于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自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炭、焦煤、乙二醇、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我司依据交易所通知和近期市场行情变化,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12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乙二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则执行。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防范风险。
特此提示!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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